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针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其摘要》,并于7月5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上市首日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7月4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被激励对象自查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7月4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